一、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国家《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凡产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或购置渠道,均纳入本制度管理范畴。所有固定资产购置后,须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登记、建卡。
二、管理与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须制定并落实操作规程以及使用、维护与维修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设备规范、安全运行。
三、使用与维护
仪器设备应按其精密等级分级管理,定期进行性能校验、计量和校准,保证其精确度与稳定性。实行“三定一保三防”管理:定人保管、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持清洁;防尘、防潮、防震。
四、账务管理
学校实行仪器设备账、卡、物统一管理制度。实验室资产管理人员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流水账与分类总账。设备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及使用单位每年对账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对应。
五、报废处理
学校制定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对因技术落后、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维修成本过高或无修复价值的设备,按规定程序统一处置。
六、损坏与丢失赔偿
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制定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明确相关责任与处理程序。
七、设备调动与改装
教职工因工作需借用、调换、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院领导同意并报设备管理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操作导致事故或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界定
单台或成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界定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九、大型设备档案管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内容涵盖出厂技术资料、购置论证、使用记录、维护维修、校验报告等全生命周期资料。使用单位应配合档案人员做好建档与归档工作。
十、大型设备使用要求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制度,须明确操作规程及维护、维修规范。由专人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并指导使用,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供稿 隋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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