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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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及复学后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为落实学校基础医学部教学工作协调会精神,按照闽教体〔2020〕7号文要求,做好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各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一、进一步加强现阶段直播课运行和管理

1.理论课以直播课形式开展教学,确保复课时教学进度可按计划执行

再次明确复学后不再针对理论课开展补课,且晚间、周末要做好不能补课的准备,各课程负责人要按照《基础医学部关于本学期下一阶段教学安排的通知》要求,采用有回放功能的直播课形式开展理论课教学活动,于5月22日前赶齐原计划教学进度。不以直播课形式开展的,课程负责人需在5月8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本课程教学活动开展情况,教研室主任同意后发送至系部审批。

各课程负责人和其他授课教师应加强与学生沟通,关注学生意见,及时进行答疑,恰当回应学生诉求。

2.优化授课计划报送流程

为配合各班级学习委员制作班级课表,各教研室主任需于每周四21:00前向系部报送下周课表。任课教师需提前将授课计划告知教研室主任、相应班级学习委员。

辅导员收到学习委员报送的班级课表后应转发给专业负责人和系部。

系部于每周五发布时间视角的我部承担课程的下周课表和班级视角的医检专业课表。

3.加强督教、督学和同行听课工作

教研室主任每周督教不少于一次。教研室主任报送下周授课计划的同时,报送下周督教计划,每周日前报送本周督教报告。

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每周督学不少于二次。辅导员将下周课表转发专业负责人的同时应收集其下周督学计划,并于周五9:00前将自身及专业负责人下周督学计划、周日前将自身及专业负责人本周督学报告报送系部。

系部主任、副主任每周督教或督学不少于二次,督教(学)计划与下周课表一并公布,并于周日前报送督教(学)报告。

各任课教师依据每周公布的课表,自行选择课程开展同行听课。各教研室主任尤应督促新教师开展听课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

 开展网上学习情况摸底和诊断评估工作,精准分析学情,保证学生整体学习进度和效果不受大的影响

 各任课教师应以5月25日全面复课为节点,采取多种手段收集学生学习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及时优化授课方式方法。结合学情分析、疫情防控要求及复课安排制定复课后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安排并与相应实验技术系列教师做好沟通。每门课程应形成一份细致的学情分析及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书面报告,并由课程负责人于5月10日21:00前报送给教研室主任(注:“医学科研方法”报送至生理学教研室)。

各教研室主任应形成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总体学期分析及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书面报告,并于5月12日21:00前与各课程报告一并报送至系部。

专业负责人应会同辅导员针对学生学习情况按年级展开调研,形成专业学情分析及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建议书面报告,并于5月12日21:00前报送至系部。

系部应形成系部整体学情分析及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书面报告,并于5月15日17:00前上报教务处。

在上述时间节点之后,各课程负责人及其他授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教学管理组应根据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及学校复学工作安排,及时更新学情分析、调整衔接方案并报系部和教务处备案。

三、进一步做好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业水平测试”备考工作

 1.做好考前辅导工作

参与考前辅导的授课教师作为本门课程的直接责任人应认真研究考试,在临床课程结束前(计划5月11日学生完成全部临床课程学习任务)完善辅导资源,在临床课程结束后依据学生整体学习安排做好资源发布及辅导工作。

2.做好督学工作

未直接参与考前辅导的教师,应根据临床医学系及党总支的统一安排,作为若干名学生的直接责任人采用“人盯人”的方式承担督学工作,配合辅导教师督促学生学习备考,做好系部、辅导教师和学生间的桥梁工作。

各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授课教师、实验技术系列教师应高度重视延期开学期间及复课后的教学工作,坚决守牢“三条基本原则”、坚决落实“三条具体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心用力用情做好上述工作,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完成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

 

基础医学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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