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系部、直属附属医院党政负责人
职责:
1.规划部署、协调全校专业认证工作;
2.统筹、调度和处理专业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审定专业认证各项工作方案、基本数据、自评报告、整改报告等材料;
4.落实认证工作经费、人员、物资,为认证工作提供必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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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103757(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