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
副主任:教务处负责人、认证专业所在系部主任
成员:各系部专业认证联络人、教务处相关人员
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与认证专家、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络,组织学习、培训和交流工作,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动态与信息;
3.编制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分解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制定阶段性工作任务,把握专业认证工作进程;
4.编制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专家进校考察等材料;
5.及时汇总专业认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专业认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 完成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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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103757(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