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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2         

全校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规〔2024〕1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如下:

一、 课题类别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按类别分为A类和B类,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课题资助经费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执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2024年全省拟设10项左右A类重点专项课题、40项左右B类重点专项课题,各单位申报不设限额。

二、 申报对象

与教育考试招生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三、 申报要求

(一)申报A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县处级职级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三种资历中的一种。申报B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职级。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应主持过县(区)级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前三名)参与过设区市级课题,并已结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如聘书)和结题证明(如结题证书或红头文件)复印件。已有省规划课题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指南(2024年)》(附件2)拟定选题。采用指南选题申报的,如确有必要,可对选题名称作适当微调;超出指南范围的,需详细阐明必要性。

(三)课题组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方向性条目(2024年)》(附件2),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选题。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四)每位申报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项以上课题。每项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课题组(含负责人)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课题组成员的填报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研究任务。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五)课题组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教育教学类课题。

四、 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附件3)。

2.设计与论证活页(附件4)。

3.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结题证明复印件。

5.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二)有关要求

1.申报课题负责人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分别准备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2.纸质版:《申请评审书》需用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要全体项目成员签字)、《设计与论证活页》(一式三份)、《课题申报汇总表》、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等(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电子版: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为Word格式,职称证明、结题证明为pdf格式,申报清单汇总表为Excel格式。

3.《设计与论证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4.以上材料经系部初步审核后,以系部为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黄凯,联系方式QQ:2033598887。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规〔2024〕11号)

2.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指南  (2024年)

3.申请评审书

4.设计与论证活页

5.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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