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础医学院印发《厦门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为做好警示教育,学院办公室收集、编辑近年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近期国内高校发生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等,请学院各单位以教师自学、教研室例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系统学习和深入研讨,以案释法深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厦门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引导广大教职员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知准则、守底线。
一、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之“潜心教书育人方面”
1.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造成三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2.不履行或消极履行教师职责,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重不负责,导致教育教学效果较差,造成不良影响;
4.未经批准从事兼职兼薪,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
二、“潜心教书育人方面”警示案例
案例一:某高校教师贵某某旁观学生在课堂斗殴问题。2013年6月,某高校大二年级一班级在《现当代文学》课堂上,两名学生因互相开玩笑而发生语言冲突,并随后发展为肢体冲突,双方大打出手。授课教师贵某某,选择站在讲台上充当“看客”,并未加以制止,一名学生被另一名学生殴打倒地,贵某某也不管不顾,继续进行自己的教学直至下课。下课后,其他学生拨打了救护电话,然而倒地学生因出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贵某某也因此被冠以“贵不管”的称呼。6月27日,参与斗殴的学生、学校及涉事教师贵某某就此事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由参与打斗的学生、授课教师贵某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费用共40.5万元,学校给予贵某某开除的处分。
案例二:某高校青年教师加入网店、微商影响教学工作问题。申某某自2016年进入某高校任专任教师以来,一直对自己的收入不太满意,经常向同事以及学生诉苦,认为自己读了20几年的书,每个月仅拿5000多元的工资,很难让自己过上体面的生活。一次老乡聚会,同为高校教师管某的一席话让他“茅塞顿开”:“只要你上课别出啥事故,考试别让学生挂科,课上得好与不好无所谓,有时间做一点副业。”不久之后,申某某寻找到了自己的“副业”,加入了网店、微商行业。申某某不仅在课余时间打理自己的网店,在课堂上也经常给自己的网店做广告;不仅让学生加入自己的购物群,还让学生采用虚假购买店铺商品的方式帮助其刷好评,甚至还以勤工助学的名义让学生帮其管理店铺,严重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关学生向学校举报了申某某的行为,随后,学校对申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申某某停止在课堂上从事无关教学的行为,并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三:某高校教师实验室使用不当导致发生爆炸事故问题。2018年12月26日,北京某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北京市政府随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经查,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北京某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某某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某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某高校教师林某某泄露考研真题问题。作为学校研究生入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课考试命题专家,林某某长期私自任教于校外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机构。某次教学过程中,林某某将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真题泄露。事发后,学校取消了林某某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取消其当年评奖评优资格,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五:中山大学王晓玮师德师风问题。2020年7月9日,中山大学网站发布官方通报,解除王晓玮聘任合同。通报表示,对海洋科学学院教师王晓玮7月6日在线上课期间的不当行为,学校于事发当日成立调查小组展开调查,现已确认王晓玮行为已构成严重教学事故,且严重违背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7月9日,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王晓玮予以解聘。
案例六:某高校教师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兼职影响教学问题。受疫情影响,某高校在2020年3月初,开启了线上教学工作。该校历史学院教师乌某某,在进行线上教学工作的同时,在校外某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线上研究生复试指导培训工作。由于授课时间的冲突,乌某某多次违反学校教学规定,在没有申请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调停课程;除此之外,乌某某在线上教学工作中多次出现授课时间不足、迟到早退的情况。学校收到了关于乌某某在外私自兼职的举报信,约谈了乌某某。学校认定乌某某私自从事兼职兼薪工作,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属于敷衍教学行为,违反了学校师德行为规范,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2020年度考核评定其为不合格等次,从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24个月内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以及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案例七:三峡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2020年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含有大量歧视女性的内容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八:某校辅导员违规组织学生考证问题。2021年12月,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五名辅导员在未向所在学院报告的情况下,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光伏发电学院5个班级127名学生参加“低压电工证”考试,从中获取中介费17145元。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2022年4月,根据《江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五人受到记大过处分、取消2022年全年绩效考核奖金和两年内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相关中介费按有关规定退回,刘某某被免去光伏发电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案例九:某高校教师左某备课不认真致使课堂教学无法正常进行问题。某高校旅游学院辅导员左某,长期讲授《形势与政策》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左某从不备课,每次都让班委在网上寻找一些时政热点,拼凑成一个PPT,或者直接从百度文库下载一个PPT进行讲授。课堂上,左某一字不差从头到尾念一遍PPT,从不讲解和课堂互动,面对同学提问置之不理,引起学生强烈不满并将其举报到学校。学校决定给予左某行政警告的处分,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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