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师德师风建设警示教育丨自觉爱国守法 涵养高尚师德师风

发布日期:2025-04-09         


近期,基础医学院印发《厦门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为做好警示教育,学院办公室收集、编辑近年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近期国内高校发生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等,请学院各单位以教师自学、教研室例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系统学习和深入研讨,以案释法深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厦门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引导广大教职员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知准则、守底线。

一、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之“自觉爱国守法方面”

1.发表或附和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

2.危害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情感、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

3.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串联等活动;

4.泄露国家秘密;

5.在校园内组织或传播宗教。

二、“自觉爱国守法方面”警示案例

案例一:北京建筑大学教师许某青在课堂上发布不当言论问题。2017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当日,北京建筑大学理学院数学系教师许某青在讲授《概率论》课程中,将日本民族和中华民族进行不恰当对比,在课堂上宣扬“种族歧视”,称“中华民族是劣等民族”,“除日本以外所有亚裔都是劣等民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课程结束后,许某青的言论被学生举报并通过微信群、微博等社交平台曝光,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班级内学生也向学校校长写了关于许某青不当言论的举报信。2018年4月,北京建筑大学将许某青的错误言论定性为教学事故,在教学过程中借题发挥,宣泄个人不满,造成消极影响,背离教学大纲,教学内容错误,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二: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19年2月25日上午,唐某在《鲁迅研究》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唐某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理。学校对其所在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