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印发<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通知》(厦医委〔2021〕13号)精神,现就报送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二级党组织(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要认真对照《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在对本单位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科学研判、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意识形态工作基本情况(其中规定动作完成情况要特别说明);
2.存在的问题和主要风险点;
3.改进和提升工作的思路举措或相关意见建议。
各部分内容篇幅应该相对均衡,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对下一步工作要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措施,不能一笔带过。
二、有关要求:
1.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需经过二级党组织会议研究。
2.请于7月7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工作报告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詹璟,电话:6260319)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