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校党委2021年第十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贯彻《福建省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同为厦门医学院第一届党委第十二次会议第二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30后
二、地点:明德楼706室
三、主持人:校党委徐国庆书记
四、参会人员:
(一)全体校领导;
(二)党政办、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党委负责人,学校机关、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系党组织负责人,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一)请党委宣传部负责人赵彦飞传达《福建省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请校长吴小南作重点发言;
(三)请校党委副书记林辉作重点发言;
(四)请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蔡顺华作重点发言;
(五)请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黎明作重点发言;
(六)请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洪丰颖作重点发言;
(七)请校党委书记徐国庆提出我校贯彻意见。
六、有关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提前5分钟到场,党员干部佩戴党徽、非党员干部佩戴校徽;
(二)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以部门为单位将请假人员、请假事由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魏文亮 联系电话:0592-6260319)
厦门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