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李黎明任职的通知》(闽政文〔2020〕57号)。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李黎明同志任厦门医学院副院长。
李黎明,男,四川安岳人,1969年6月出生,先后担任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副校长,厦门医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党委宣传部 供稿)
上一条:校党委组织2020年第三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 下一条:厦门医学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关闭】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TEL:0592-6260319 邮政编码:361023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厦门医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