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9月25日上午,校党委书记徐国庆主持召开党委第十一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徐国庆指出,《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04年由国务院公布,2017年6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今年2月份正式施行。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要坚持常抓不懈。结合厦门医学院工作实际,徐国庆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宗教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意识形态安全。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更要旗帜鲜明地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宗教问题,要加强有关宗教工作政策的学习,把宗教和邪教区分开来。要教育、引导信教师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正常的宗教活动和非法的宗教活动区分开来。学校要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统战部牵头、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校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宗教工作,党委统战部每半年向校党委专题汇报1次宗教工作。
二是要主动作为。高校是培养“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阵地。要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思想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主动占领阵地。
三是要注意方法。坚持内紧外松,加强引导和疏导。要做到“三有”,一是对全校师生医护员工的宗教信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到人头点清、原因搞清、活动摸清、政策说清。二是对学校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底,三是对整改的措施做到心中有招。明确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仰宗教,明确基督教不能在我校周边设立传教点;要高度关注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宗教渗透等问题。
校党委副书记李黎明主讲新修订的《条例》。他首先介绍了《条例》制定、修改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规党纪都对宗教工作做了相关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即“教不入校”;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做到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其次,他从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打击犯罪,抵御渗透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条例》内容。最后,他对我校近期开展的宗教自查工作做了通报。
校长吴小南、纪委书记蔡顺华、副校长张永裕分别作交流发言。吴小南指出,通过学习《条例》,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宗教问题。宗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我们要明确“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提高政治敏锐性。二是要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宗教和民俗,正确区分合法宗教和非法宗教。三是要结合实际,做好学校工作,既要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坚决制止校内传教的行为,也要认识两家附属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处理好与信教患者的关系。
蔡顺华认为,作为高校,要重点学习《条例》中宗教活动和法律责任两章内容,明确“教不入校”,不断提高学校宗教工作水平;要做好自查工作,警惕披着宗教外衣的邪教在医院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要处理好佛教、道教等传统宗教与中医的关系等。
张永裕认为,作为社会主义大学,我们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关心信教师生员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激发他们爱国爱党的热情。
校党委组织部、各系党总支负责人以及附属第二医院党委负责人、附属口腔医院党委书记分别汇报了本单位近期开展的宗教自查工作。
校党政办、宣传部、纪委办参加了会议。
(党委宣传部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