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9月7日上午,校党委书记徐国庆主持召开党委第十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徐国庆指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条例》则明确了纪律“底线”,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他就加强《条例》学习谈了三个方面意见:
一、要知晓“为什么改”?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修订的《党章》又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的根本大法。总规矩变了,其他的党规党纪也要相应作出修改。此次《条例》的修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实现与时俱进。这就是《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
二、要知晓“改了什么”?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其内容一是凸显了政治性,体现在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等;二是凸显了时代性,增写了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力、扶贫脱贫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凸显了针对性,如增加对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行为的处分等规定,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
三、要知晓“下一步怎么做”?徐国庆指出,一是要把《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学,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迅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讲活动,让每一位党员都知晓并准确把握《条例》内容。二是要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报、LED电子屏幕、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做好《条例》的宣讲和解读。三是校纪委办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校纪委书记蔡顺华详细逐条解读了《条例》中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内容。他指出,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
校党委副书记李黎明、副校长张永裕分别作交流发言。李黎明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旗帜更鲜明、要求更严格、衔接更紧密、内容更完善,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张永裕指出,《条例》修订部分的亮点可以用“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来概括,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校党政领导,校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及各系党总支负责人,附属第二医院党委书记,附属口腔医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党委宣传部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