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根据《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9〕教务7号)》(附件1)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届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创新学分认定的申报对象为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范围和标准
根据《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9〕教务7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学生填写《厦门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月17日前上交学院;
(二)各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并填报《厦门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3),3月20日前上交教务处(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教务处对申报的创新学分进行审批后予以公布。
四、相关事宜
(一)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创新学分可用于申请冲抵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二)各学院应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教务处郭毅炜老师0592-2103757(QQ:2467607366)
附件1 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9〕教务7号)
附件2 厦门医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3 厦门医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
厦门医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