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结题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大创”延期项目及2023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详见附件2)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并提交至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结题要求
(1)正文内容:不少于5000字。
(2)成果提交:项目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获奖等复印件、实物图片(附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成果资料。
3.项目延期与中止
如因特殊原因,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可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4)申请延期或中止。每个项目仅允许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毕业生不得申请延期结题。
原则上不得随意中止项目,中止项目可能影响后续项目的申报。
4.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和《项目结题验收信息表》(附件5)。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2)纸质版材料:《结题验收表》(附件3)及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
(3)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的结题:请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进行申请。网上提交的结题信息必须与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一致。
(4)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前将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67607366@qq.com,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592-2103757)。
二、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6),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要求:《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两份)需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同时上传至学校科研服务平台(师生门户→科研服务)。
(2)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5月9日前汇总中期检查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3.注意事项
(1)项目撤项:未如期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被视为自动撤项,今后不予结题。
(2)虚假成果处理:提供虚假成果(包括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项目,将被取消结题资格,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2024年修订版)
2.2022年和2023年立项“大创”需结题项目信息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变更申请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信息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