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现启动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本年度拟立项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共计80项。其中,国家级、省级推荐立项数目将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根据往年经验,正式通知通常于5、6月发布。
二、团队要求
(一)项目成员:“大创”项目面向我校在籍全日制大学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团队联合申报。创新训练项目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一般为3-6人;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人数不限。每个项目应明确每位成员的具体分工,并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学有余力,且对“大创”项目怀有浓厚兴趣。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非毕业班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非一年级且非毕业班学生,以确保项目能够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顺利结题。
(二)项目数量:每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若项目负责人以往存在主持未结题或中止的项目,则本次不予申报。
(三)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需聘请企业一线人员和本校相关教师共同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若上一年度指导的项目出现中止情况,本年度该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四)研究周期: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成果标注:项目产生的成果,均须标注“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且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专利授权人单位必须署名为“厦门医学院”,否则不予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安排: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小组需认真填写信息表(附件2),并积极组织动员学生。项目负责人应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确定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需认真撰写申报书(附件3-5)并签字确认。申报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后,准确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6)。
(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若申报项目涉及在校内开展实验,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必须填写《厦门医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7)。评估表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
(三)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按照申报类型命名,具体格式为:“XX学院+序号+负责人(指导教师)+创新训练申报书”“XX学院+序号+负责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申报书”或“XX学院+序号+负责人(指导教师)+创业实践申报书”。其中,申报书文件名中的“序号”须与学院汇总表中的“序号”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打包命名为“2025年XX学院大创项目”,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邮箱:2467607366@qq.com)。
2.纸质版材料:在学校评审公示结束后,入选项目需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至教务处郭老师处。
3. 截止日期:本年度大创项目预计申报截至时间为5月上旬,确切日期将依据省教育厅正式通知另行发布。
(四)项目经费:校级项目由学校配套经费,按1万元/项进行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同样由学校配套经费,省级按1.5万元/项申报,国家级按3万元/项申报。各学院在上报项目申报书时,均先按校级项目申报。待教务处公示推荐结果后,再组织省级、国家级项目在线上平台进行填报。
附件:1. 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2. 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信息表
3. 厦门医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4. 厦门医学院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5. 厦门医学院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6.XX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7. 厦门医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