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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20-05-15    作者:     点击:

  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把学校办成一所服务地方、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应用型医学本科高校,实现学校“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办学定位,切实建立起一支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定对象

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专任教师。具体包括校本部专任教师和两所直属附属医院纳入我校专任教师师资队伍中的临床教师。

二、认定条件

“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内涵是指专任教师除了要进行课堂理论教学,还要具备行业知识和行业技能,能参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加强院校合作、工学结合。“双师双能型”教师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医院临床医生和外聘教师除外),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双师双能型”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当于中级以上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者;

③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④参加专业技能考评员培训,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⑤近二年,具有累计二个月以上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⑥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名)两项应用技术研发,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⑦在校期间教师本人参加市厅级及以上行业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前二)指导学生在市厅级及以上行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⑧体育类教师本人或作为主教练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运动会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或取得本专业裁判员证书,参与省、市级运动会的裁判工作。

⑨入职前十年,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企业实际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

三、培养措施

1.鼓励教师参加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各类行业执业资格的考试,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鼓励教师参加本专业的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考试,培训获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2.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与医院、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要求教师下医院、下企业、到生产第一线进行锻炼,保证专业课教师有计划地到产学研合作单位进行岗位锻炼,提高实践能力。

3.鼓励专业课教师积极参与医院、企业应用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通过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带动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工程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和科研水平。

4.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或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目的。

四、保障政策

1.待遇

对取得“双师双能型”资格的教师,可以享受以下相关待遇:

①学校优先安排“双师双能型”教师参加校内外培训和学术交流,优先支持“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相关人才项目、科研项目等。

②“双师双能型教师”下医院、下行业、下企业实践期间,可根据相关规定核定合理的教学工作量。

③教师参加各类资格考试时间,一律按公假对待。

2.惩戒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不能完成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的教学任务,或不具备专业指导能力的;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

④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及各系部行政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每两年评定一次,届时如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将依照新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附件

 

厦门医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现  系、

部 处 室

职  称

是否有高等学校

教 师 资 格 证

最   高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申报条件

系部

意见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见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意见

 

 

 

 

 

                                                   (公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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