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确定参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参训学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党规等。
三、培训时间
2024年5月9日(周四)--5月12日(周日)
四、培训形式
通过集中辅导、电教视频、小组讨论、课外自学、撰写心得和结业考试等形式开展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日程安排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学员送培和自学工作。各系部党委(党总支)需指定辅导员负责学员的出勤、小组讨论、监考、资料收集等跟班辅导工作。
(二)党员发展对象要携带发放的《入党教材》一书到场参训,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课并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吸收和消化所学内容。
(三)严肃学习纪律,遵守课堂秩序,参训学员原则上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学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单(见附件3)需经辅导员、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逐级审批同意,且请假累计不超过4个学时,否则,取消本次学习与考试资格,不予结业。
(四)积极围绕拟定题目开展讨论,由跟班辅导员带领各小组进行讨论,认真进行课后自学和复习。参训学员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学习指定的材料,系统掌握党的理论知识。
(五)认真准备、严肃对待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是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党员发展对象实际表现的考察,必须端正入党动机,严格自律,通过学习考核提高自身水平。
六、考试考核
(一)培训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综合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并记入档案。考试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党规和《入党教材》等为主,含少量时事政治内容,题型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二)结业考试制卷、监考、阅卷由校党委党校统一安排。
(三)综合考核分别由结业考试、平时考核和学习心得三部分构成。
1.结业考试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成绩低于70分或综合考核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卷面成绩不合格者给予一次重修机会,考核合格后准予结业。
2.平时考核: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小组讨论情况等。
3.学习心得:学员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围绕培训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入党的认识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方面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手写稿,结业考试结束后提交)。
联系人:邹凌燕,联系电话:2981230。
附件:
1.参训学员名单
2.日程安排表
3.请假单
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