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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管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联系党外人士的参谋和助手。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指示、决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工作文件。

2.负责学校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校党委抓好各二级党组织的建设,指导各二级党组织抓好党支部建设。不断探索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3.做好全校发展党员工作。会同校党委党校组织做好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各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4.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内评先评优、党内表彰、帮扶工作。

5.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加强党建理论研究,为学校党委党建工作决策当好助手。

6.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选任、考核和管理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挂职选派推荐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7.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8.会同校党委党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多渠道、全覆盖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级干部的调训工作。

9.协助校党委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相关举措。

10.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四个方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

12.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3.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后备干部的发现、培养和举荐工作。

1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15.加强与归侨、侨眷、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沟通和联系,调动其为学校建设发展献智献力的积极性。

16.做好党外优秀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推荐工作,联络、协调、服务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支持他们履职尽责,为地方和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17.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完善统战网络,推动统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18.做好统战信息收集和统战理论研究工作。

19.做好统战干部的培训、交流工作。

20.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市委会及省、市侨联等团体的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

21.负责落实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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