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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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全校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市教育领域领军人才,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 才。

二、选拔名额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的指导意见,我校可申报推荐2名人选,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三、资格条件

  1. 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实际在厦缴交社保、个税时间计算),每年在厦时间超过6个月,且目前仍全职在岗;

    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企业5倍,事业单位2.5倍)。

    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海纳百川”各项子计划中引进领军人才同类标准或关于本土领军人才的具体条件;或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见附件4)。

    (二)入选市级及以上引才计划以及已入选“海纳百川”各项子计划领军型引进人才的,不再重复参评。

    四、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一)报名提交材料

    2021 年12月2日(周四)上午下班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人员应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和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封面内容为: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材料,申报人姓名、学校、职称/职务、主管部门(填写“厦门市教育局”)。

    2.申报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人需提供审核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推荐申报流程

    依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合格后,方进入推荐。推荐人选将进行公示和校党委会研究推荐,公示后报送上级。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参评,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员工,精心组织好此次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

    联系人:邹凌燕,联系电话:2981230。

     

    附件:1.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表

    2.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

    3.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4.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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