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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校本部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的工作提示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2022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措施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校纪检监察室《开展2022年上半年“1+X”专项督查的通知》,在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的自查基础上,校党委组织部拟于5月底牵头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5月30日至5月31日

二、督查对象

校本部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

三、督查内容

(一)各二级党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的具体情况。

(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包括:

1.各二级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情况;

2.各二级党总支(党委)及其党支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

3.二级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

4.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5.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6.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自查发展党员情况);

7.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8.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情况;

9.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经费、阵地保障情况等。

以上9个条目的检查要点参见附件2。

(三)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前期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各二级党组织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重点报告存在的问题。

2.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5月30日-31日进行实地检查。请各被检查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3.党委组织部将就有关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

 

 

附件:

1.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分组安排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工作的检查要点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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