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的工作提示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2022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措施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校纪检监察室《开展2022年上半年“1+X”专项督查的通知》,在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的自查基础上,校党委组织部拟于5月底牵头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5月30日至5月31日
二、督查对象
校本部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
三、督查内容
(一)各二级党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的具体情况。
(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主要包括:
1.各二级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情况;
2.各二级党总支(党委)及其党支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
3.二级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
4.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5.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6.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自查发展党员情况);
7.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8.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情况;
9.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经费、阵地保障情况等。
以上9个条目的检查要点参见附件2。
(三)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前期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各二级党组织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重点报告存在的问题。
2.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5月30日-31日进行实地检查。请各被检查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3.党委组织部将就有关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
附件:
1.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分组安排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工作的检查要点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