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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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全校各系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我校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各系党委(党总支)要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采取专题党课、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和勉励毕业生党员坚持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身份意识,在步入社会后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全部转出,网上申请转移工作建议于7月1日前完成。

1.厦门市内组织关系接转。根据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厦委组〔2016〕51号),厦门市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按如下优先级顺序: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第二位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如园区、楼宇或区域性党组织);第三位为自有房并常住地党组织;第四位为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存放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第五位为长期居(租)住地党组织;第六位为直系亲属居住地党组织。

2.福建省内(不包括厦门市)组织关系接转。可以参照厦门市内组织关系接转的优先级顺序执行。请根据自身升学、就业或待就业情况,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

3.福建省外组织关系接转。接收单位一般为工作单位(户籍)所在的市县委组织部或单位上级的主管部门党工委,如工作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XX医院,则接收单位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户籍地为XX市XX县,则接收单位为中共XX市XX县委组织部。请根据自身升学、就业或待就业情况,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均采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进行。在转出前,党员要与接收单位联系,明确拟转入的党组织(包括拟接收的党委或党支部)和拟转入单位。党员在平台上提出转出申请前,务必将党费交至最新月份。具体转出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党员可登陆网页版“厦门党建e家党员服务平台”或“厦门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根据要求填写转出申请。第一,选择接转类型(市内、省内、省外)。第二,接收地党组织和党支部名称要求一字不差。第三,转出原因选择“其他”,在备注栏中填写“毕业转出”。详见:《“厦门党建e家”平台组织关系转移操作指南》(附件1)。

2.逐级审核。党员提交转出申请后,由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学校党委逐一审核后,提交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核。拟转移至福建省内的均不产生介绍信,不需打印介绍信,待接到组织关系接转完成的信息通知后,党员组织关系即接转完毕。拟转移至福建省外(含单位在厦但党组织非厦门市委所管辖,非厦门市所有单位)的,审核通过后,系统会以短信和微信方式通知党员打印介绍信。

3.打印介绍信。拟转移至福建省外的党员接到打印介绍信通知后,要及时进行彩色打印。打印介绍信时,建议使用IE8.0以上、360浏览器兼容模式及谷歌等浏览器。选择打印预览,出现介绍信带有红色印章的第二联和第三联即为正常,在确认打印设备正常后,便可点击打印。(务必注意:介绍信每人只能打印一次,打印按钮点击后就会失效。打印前请务必确认打印设备可以彩印、正常运行、纸盒有纸。建议先截图保存或保存为pdf版,可供多次打印。)

4.上传回执。拟转移至福建省外的党员,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从接到打印介绍信信息之日起90天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并将盖章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上传至“厦门党建e家”平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才算办结。

接转过程中,党员要及时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可在微信公众号“厦门党建e家”的【微服务】—【其他】—【转移组织关系】—【转出记录】中查看进度。

四、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各系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归档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4)《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5)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6)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复印件;(7)入党积极分子季度思想汇报(至少4篇/次);(8)《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9)《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10)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复印件;(11)《发展对象备案表》;(12)发展对象本人征信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函调;(13)《发展对象党校学员登记表》;(14)发展对象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5)关于***同志的政审报告;接收预备党员支委会综合审查报告;(16)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17)《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18)《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19)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20)预备党员转正公示;(21)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22)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2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24)《入党志愿书》;(25)《预备党员考察表》。

2.在密封党员档案前,需复印其《入党志愿书》,由各系党委、党总支统一汇总,送党政办公室(明德楼8楼)加盖党委公章,侧面也要加盖骑缝章。复印件交由学生带走,到新的党组织报到时需上交志愿书复印件,以便于对方确认该生的党员身份。拟转移至福建省外的党员,需同时带上彩色打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在密封党员(含预备党员)档案前,各系党委、党总支应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核对毕业生党员每个发展阶段电子档案的完整性,纸质版党员档案材料应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密封和盖章。正式党员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其党员材料应归入学生档案一并寄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其党员材料由学生本人携带或寄往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地党组织。

4.预备党员毕业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归档或寄出,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5.各系党委、党总支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密封、盖章后交由本人保管。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系党委、党总支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档密封交由本人保管。

五、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教育、指导工作

1.各系党委、党总支要指导毕业生党员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各系党委、党总支应根据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升学去向,指导党员本人与其拟转入单位党组织确定拟转入党组织名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各系党委、党总支应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避免个别党员毕业后因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出现“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尤其要教育拟转移至福建省外的学生党员,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地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后务必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拍照上传至“厦门党建e家”平台。(注意:拟转移至福建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厦门党建e家”平台重开介绍信或补开介绍信需要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

3.各系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核查毕业生党员信息。在毕业生党员发起网上申请转移之前,要核查其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上的有关信息,重点核实是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党费是否已经交至最新月份。

4.各系党委、党总支应核对并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花名册》(附件2),并于6月22日(周三)前将《花名册》交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和党委(党总支)应于7月1日前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对学生的网上申请转移进行审批。

5.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附件:1.“厦门党建e家”平台组织关系转移操作指南

2.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花名册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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