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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厦委组〔2020〕10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20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委员会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方案以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我省我市我校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查摆突出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厦门医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建设标准》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省委巡视等情况,对照教职医护员工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从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三、严格把握程序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一)会前开展谈心谈话

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三)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民主测评结果、“厦门党建e家”平台积分、学习强国积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及时向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综合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和日常工作情况对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五)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开展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满意度调查

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满意度调查采用发放问卷的形式,由群众对党员以不记名形式对党员工作发挥作用进行满意度评价,评分标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种等次。鼓励群众对党员工作提意见,党支部要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对科学合理有利于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要及时采纳运用。

(六)会后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会后,党支部委员会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主动认领责任,作出整改承诺。

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强化指导,对基层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要严督实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本次组织生活会要在3月15日(周一)前召开。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一份书面综合报告,并汇总所属党支部的相关统计表,在3月31日(周三)前将附件5、8、11、14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

3.党员民主评议互评等次统计表(党支部)

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党支部)

5.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二级党组织)

6.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评议表

7.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统计表(党支部)

8.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汇总表(二级党组织)

9.党支部和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10.党支部和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统计表(党支部)

11.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汇总表(二级党组织)

12.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发挥作用满意度测评表

13.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评价统计表(党支部)

14.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评价汇总表(二级党组织)

15.2020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表

16.2020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及整改措施

 

                     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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