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随着“厦门党建e家”的深入应用,我校各党支部和党员在积分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结合各党支部的积分、台账和党员个人积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加大开展主动服务群众活动的力度
1.每月须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以上,包括政治学习、党性教育、专题研讨、实践锻炼、参观考察、谈心谈话、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主题党日,可以重复计算),形式多样,体现仪式感。
2.党支部每月须根据单位的特点组织志愿服务、慈善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1次以上。(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类别见参考材料,附件1。)
二、组织党员和党支部进行正向分申请
(一)党员正向分申请
1.可申请类别。因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到表彰;撰写党建相关稿件、论文、报告等,并在各级党报党刊(含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有其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其他。
可以申请“有其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和“其他”项的参考理由包括:除本支部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慈善捐款等活动外,党员自行参加的其他党支部或公益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如通过“支付宝—我的—公益”、“微信—我—钱包—腾讯公益”、水滴筹、爱心助农等网络平台进行的爱心捐赠,社区组织的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等。
2.申请程序。党员在网页版“厦门党建e家”—“积分管理”进行申请,党支部和党总支(基层党委)管理员审核后即可得分。
3.申请要求。党员本人进行申请时,须提供充分的真实证明材料,如能体现党员本人个人信息的捐款记录截图、活动照片、加盖组织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等。管理员应严格审核,党支部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慈善捐款等活动不重复作为个人正向分申请理由,不重复加分。
(二)党支部正向分申请
1.可申请类别。支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及时发布党建信息;支部有效发挥监督、保证和服务作用,受到党内表彰的;党员作用发挥好,被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个人或综合性表彰的;支部创造性开展工作,支部工作或党建品牌有特色、有亮点,获得区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有关经验被党报党刊、内部简报专题报道,或在相关会议上做经验典型发言;支部作用发挥好,带领党员在创先争优、服务发展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其他。
2.申请程序。党支部管理员在网页版“厦门党建e家”—“积分管理”进行申请,党总支(基层党委)、校党委审核后方可得分。
3.申请要求。党支部管理员在进行申请时,须提供充分体现党支部活动成果的证明材料,如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的截图、照片。
三、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形成规范的电子台账
1.次数要求。按照《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厦教工委组〔2017〕29号)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以上;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以上(未设党小组的,以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开会学习);党课每季度上1次,一年4次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在所在支部或者挂钩单位上1次以上党课。
2.基本程序要求。“三会”做到“十个有”,即有明确的议题或主题,有通知、有时间地点、有过半人数参加(有选举任务的会议,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有会议签到、有主持人、有学习或议题材料、有主题发言或交流讨论、有会议总结或形成决议、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党小组会可简略一些)。党课做到“八个有”,即有主题、有通知、有时间地点、有过半人数参加、有会议签到、有主讲人、有完整记录、有照片或视频。
3.学习内容要求。“三会一课”应始终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等政治学习作为基本内容,结合所在单位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开展“三会一课”。
4.线上会议要求。线上会议一般适用于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主要用于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等。党支部召开会议时,可以根据会议实际情况,同时勾选“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选项,系统将自动分别计分并将会议记录归档到台账的相应目录下。线上会议不适用党员发展、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
注意:党员参加线上会议时,必须在线发言,系统才会自动判定出席。支部发起的线上会议/活动,3次没出席,系统将自动扣负向分。
5.线下开展的会议或活动要求。管理员需在该条会议通知后的【编辑】中将会议记录拍照上传到平台,不用重新在平台中打字录入。
四、党支部和每位党员每月开展自查
从7月起,各支部按照《厦门党建e家积分考核量化表及每月自查清单》开展自查,相关资料列入支部台账。
1.党支部管理员对照《使用“厦门党建e家”党支部年度工作清单》获得相应积分,将本月积分填报在《党支部积分管理量化表及每月自查清单》(附件2),由党总支在每个月底汇总报送至组织部。
2.每位党员对照《使用“厦门党建e家”党员年度义务清单》获得相应积分,将本月积分填报在《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及每月自查清单》(附件3),每个月底汇总报送至党支部,作为党支部档案材料。
3.先进基层党支部需从四星级以上党支部中产生。对二星级以下以及转化无效或效果不明显的党支部,由上级党委(党工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拒不改正或情况严重的,给予问责和组织处理。
4.被推荐为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该党员上年度基本分应达到90分以上且无负向分;党员所得积分低于60分或有负向分的,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开展谈话诫勉,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整改提高;被“一票否决”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应当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组织处置。
5.党支部和党总支(基层党委)管理员要通过查看积分情况,及时掌握党组织和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对没有按照要求履行基本义务、积分偏低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提醒、督促。管理员要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各总支(基层党委)要加强检查指导,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要对当事人做出严肃批评或组织处置。
附件:
1.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类别(供参考)
2.党支部积分管理量化表及每月自查清单
3.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及每月自查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