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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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全校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我校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均采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进行。在转出前,党员要与接收单位联系,明确拟转入的党组织(包括拟接收的党委和党支部)和拟转入单位。党员在平台上提出转出申请前,务必将党费交至最新月份。具体转出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党员可登陆网页版“厦门党建e家党员服务平台”或“厦门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根据要求填写转出申请。第一,选择接转类型(市内、省内、省外)。若属于市内接转,则在拟转入党支部栏选择或填写转入党支部名称;若属于省内(包括单位在厦门但党组织非厦门市委所管辖的)接转,介绍信接收地党组织一般填写接收地党委或党工委名称;若属省外接转,则介绍信接收地党组织一般填写接收地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名称。第二,填写拟转入单位,转出原因选择“其他”,在备注栏中填写“毕业转出”,提交转移申请。

2.逐级审核。转出申请提交后,由所在党支部、党总支、校党委管理员审核后,提交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核。拟转移至厦门市内的,不需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待接到组织关系接转完成的信息通知后,党员组织关系才算接转完毕。拟转移至省内或省外(包括单位在厦但党组织非厦门市委所管辖,非厦门市所有单位)的,审核通过后,系统会以短信或微信方式通知党员打印介绍信。

3.打印介绍信。党员接到打印介绍信通知后,要及时进行彩色打印。打印介绍信时,建议使用IE8.0以上、360浏览器兼容模式及谷歌等浏览器。选择打印预览,出现红色印章、确认打印设备正常后,再点击打印,每人只能打印一次。打印按钮点击三次后将失效,打印前请务必慎重。

4.上传回执。党员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有效期从接到打印介绍信信息之日算起)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上传至“厦门党建e家”平台。根据规定,只有介绍信回执上传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才算办结。接转过程中,党员要及时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各系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归档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4)《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5)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6)入党积极分子季度思想汇报(至少4篇/次);(7)《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8)《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9)《发展对象备案表》;(10)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函调;(11)《发展对象党校学员登记表》;(12)发展对象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3)关于***同志的政审报告;(14)接收预备党员支委会综合审查报告;(15)《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16)《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17)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18)预备党员转正公示;(19)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20)《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21)《入党志愿书》;(22)《预备党员考察表》。

2.党员档案密封前,支部需对党员《入党志愿书》进行复印,由各总支统一汇总送党政办公室(明德楼803)加盖党委公章,由党员个人带走到新的党组织报到。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组织时需上交志愿书,组织关系转移至厦门市以外的党组织的党员需同时带上彩色打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2018年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由所在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归档或寄出,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4.2018年正式党员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中一并寄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应将党员材料密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交由学生本人,学生可携带或寄往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地党组织。

5.各系党总支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归档密封交由本人保管。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总支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档密封交由本人保管。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教育、指导工作

1.各系党总支应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就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要教育学生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地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原则上组织关系都应转出,党费统一交至2018年6月。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后,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拍照上传至“厦门党建e家”平台,将原件寄回学校,由总支收齐汇总至组织部。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厦门党建e家”平台重开介绍信或补开介绍信需要上级同意,程序繁杂。

2.指导毕业生党员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各系党总支应根据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升学去向,指导党员本人与其拟转入单位党组织确定拟转入党组织名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各系党总支应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并填写《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花名册》,并于6月27日前将《花名册》交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党支部和党总支应于7月4日前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申请、审批工作,并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附件:

1.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花名册

2.“厦门党建e家”平台组织关系转移操作指南

 

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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