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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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4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教育部“党建质量年”和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部署,深入推进市委教育工委“1331”党建工作模式,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阵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在直属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党建活动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目标,按照“功能完善、温馨服务”总要求,坚持“规范、集约、实用”原则,把党建活动室建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党员思想教育的阵地、党员培训管理的课堂、党员办事服务的大厅,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服务党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达标建设范围

市委教育工委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三、达标建设标准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下列达标建设标准,对现有党建活动室进行升级改造。

(一)会议活动功能

1.有固定的党建会议室;

2.党建会议室面积大小,可以结合各校实际,一般以容纳20人开会为宜;

3.有会议桌、座椅、橱柜等必要的会议设施;

4.室外悬挂“党建活动室”标牌;

5.若作为党委会议室使用,应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二)宣传教育功能

6.有党旗;

7.有入党誓词;

8.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等内容;

9.有党组织工作职责;

10.有党组织基本情况简介(宣传资料)和党组织框架图;

11.有党建工作制度;

12.有用于摆放党组织和党员所获表彰、奖励的荣誉栏;

13.有创建党建品牌成果展示栏;

14.有党务公开栏;

(三)政治学习功能

15.有党员读书角;

16.有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推荐书架(书柜、书橱);

17.有一定数量的党建图书、学习资料;

(四)办事服务功能

18.有党建活动室管理规定;

19.有现代技术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或投影仪、有线电视接口及网络接口;

20.有党员办事服务表格:包括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单、教职工请假单等。

四、工作要求

(一)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是市委教育工委1331党建工作模式、创建党建品牌的重要工作项目之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抓实抓好。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应在2018年底开展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报告达标建设情况。

(二)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体现党员教育管理特点,布局要合理,干净整齐,美观大方;应结合学校实际量力而行,不在装饰上搞攀比。

(三)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经费原则上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可从返拨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对经费困难的基层党组织,主要是民办学校,市委教育工委给予适当补助。

(四)党建活动室各功能区块相对集中,也可以结合学校实际分散布置,提高使用效率。

(五)党建活动室可一室多用,以党员活动为主,可与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共建共享,各校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可申请使用。

(六)严禁在党建活动室开展不严肃的活动。

五、达标验收

各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后,填报《市委教育工委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验收评分表》,及时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申请验收。市委教育工委定于今年12月和明年5月分两批次组织检查验收,按照二级指标计分,每个指标10分,满分200分,180分以上为达标,对达标的基层党组织予以授牌、表彰。

 

附件:市委教育工委党建活动室达标建设验收评分表

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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