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确定参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三、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1月13日
四、培训形式
通过集中辅导、观摩影片、课外自学、小组讨论、撰写心得和结业考试等形式开展培训。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详见日程安排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学员送培和自学工作。各系部党委(党总支)需指定辅导员负责学员的出勤、小组讨论、监考、资料收集等跟班辅导工作。
(二)参训学员要携带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发放的《入党教材》一书到场参训,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课并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吸收和消化所学内容。
(三)严肃学习纪律,遵守课堂秩序,参训学员原则上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课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学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需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且不得超过4个学时,否则,取消本次学习与考试资格,不予结业。
(四)积极围绕拟定题目开展讨论,由跟班辅导员带领各小组进行讨论,认真进行课后自学和复习。参训学员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学习指定的材料,系统掌握党的理论知识。
(五)认真准备、严肃对待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是对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发展对象实际表现的考察,发展对象必须端正入党动机,严格自律,通过学习考核提高自身水平。
(六)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提醒各学员培训期间戴好口罩,保持座位间距,配合防疫检查。
六、考试考核
(一)培训班结束时以卷面形式组织结业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并记入档案。考试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知识和《入党教材》为主,含少量时事政治内容,题型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二)结业考试制卷、监考、阅卷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组织安排。
(三)总评成绩由结业考试、平时考核和学习心得构成,考试成绩占80%、平时考核占10%、学习心得占10%。
1.结业考试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成绩低于70分或总评成绩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卷面成绩不合格者给予一次重修机会,考核合格后准予结业。
2.平时考核:包括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小组讨论情况等。
3.学习心得:要求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围绕培训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入党的认识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方面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结业考试结束后提交)。
联系人:黄雪婷,联系电话:2981230。
附件:1.第27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2.第27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