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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2    

 

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委教办组〔2020〕5号)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将于2020年9月上旬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有效调控党员总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并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8月13日-8月24日

二、自查内容

1.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执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情况。主要是自查2020年度的党员发展计划落实情况;统一编号《入党志愿书》的实际使用情况。

2.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情况。主要是新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情况;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情况,特别是发展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党员情况、整治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情况。

3.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情况。主要是自查疫情防控一线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完善疫情防控一线新发展党员入党相关手续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是自查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敷衍应付的情况。

5.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情况。主要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入党档案材料,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情况;严格履行上级党委预审、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批等程序的情况;自查和整改入党程序及材料层层加码问题情况。

6.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工作责任情况。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情况;从严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对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情况。

7.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在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自查方式

1.线上自查。各级党组织的管理员通过登录“厦门党建e家”平台,查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台账资料的信息完整度和准确性。

2.线下自查。查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台账资料,以及党员档案材料、党支部会议记录等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的负责人要亲自抓自查工作,逐条对照检查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资料和工作台账,务必做好自查整改和迎检的准备工作。

2.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检查内容,对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逐条进行情况总结,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于8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xmyxydwzzb@163.com。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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