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直属党支部:
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闽委组通〔2020〕32号)要求,为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学习学时要求
1.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2.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
注:集中学习、培训是指线下开展的学习、培训。
二、学时计算方式
党员年度学时统计时间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培训学时的统计依托“厦门党建e家”平台进行。根据厦门市有关要求,党员集中培训学习学时计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以党支部线下“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开展的集中学习活动,由平台自动抓取计入党员学时统计,各党支部要及时录入;
二是由学校党委或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全体党员参加的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等,主要包括集中开展专题讲座、专题宣讲、辅导报告等;
三是党员个人参加的各类培训、集中学习等,主要包括党员专题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党委(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由党员个人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提交党员个人参加的集中学习相关证明材料(可为培训的学时证书、培训的通知和新闻、相关学习笔记、资料的图片等)。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厦门党建e家”平台党员个人学时申请的审批工作。
三、有关要求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重要保障。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督促所属各党支部落实好学时要求。各党支部要及时统计本支部党员学时情况,提醒党员做好学时申报并及时审核,确保全体党员学时符合教育年度要求。此项工作务必于12月中旬前完成。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2月15日前将本党组织所属党员年度教育培训学时完成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邹凌燕,联系电话:2981230。
附件:1.厦门党建e家党员学时查看方法
2.党员学时申报和支部学时审核方法
校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