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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2    

全校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我校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转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各系党总支应就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问题进行教育和指导。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指导毕业生党员利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地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后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拍照上传至“厦门党建e家”平台。

  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行,各系党总支应根据毕业生就业计划,由毕业生党员本人与其签约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请各系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并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并于6月16日前将核对清楚并填写完整的《花名册》交党委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各支部和总支应于6月20日前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申请、审批工作,并及时报党委工作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原则上组织关系都应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7年6月。

  今年由于“厦门党建e家”平台的使用,厦门市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再使用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出厦门市以外党组织则通过“厦门党建e家”平台自助彩色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及交接转递工作

     各系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 归档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4)《厦门医高专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5)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6)入党积极分子季度思想汇报(至少4篇·次);(7)《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8)《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9)《发展对象备案表》;(10)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函调;(11)《发展对象党校学员登记表》;(12)发展对象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3)关于***同志的政审报告;(14)接收预备党员支委会综合审查报告;(15)《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16)《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17)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18)预备党员转正公示;(19)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20)《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21)《入党志愿书》;(22)《预备党员考察表》。

2.党员档案密封前,需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复印,并加盖党委公章,由党员个人带走到新的党组织报到。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组织时需上交志愿书,组织关系转移至厦门市以外的党组织的党员需同时带上彩色打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 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由所在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归档或寄出,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4. 正式党员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中一并寄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应将党员材料密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由本人携带或寄往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地党组织。

  5.各系党总支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归档密封交由本人带走。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总支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档密封交由本人带走。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附件:《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花名册》

 

                    中共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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