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闽教学〔2019〕23号)精神,结合我校近来的工作实践,对《厦门医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厦医〔2017〕196号)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厦门医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经2020年8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厦门医学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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