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常规课题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相关教师按照文件指示做好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凡2021年批准立项的课题和往年在研的未结项课题,符合结题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若无法结题的或因故事实上已经终止研究的,按照文件(见附件1)指示操作。
二、结题材料 (相关表格见附件,也可从 sms.fjedust.cn “下载专区”下载)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加盖福建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章的课题申报评审书复印件;
3.《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表》;
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5.《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表》(见附件2);
6.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总报告(见附件3);
7.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公报(见附件4);
8.反映研究成果的其他公开出版资料(复印件),如论文、专著、编著、教材、政策建议和咨询报告(详见附件1)等;
9.《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变更表》(有变更的提供)(见附件5)
10.《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有延期的提供)(见附件6)
结题程序和结题成果要求须按照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文件指示执行(详见附件1)。
三、材料收集
1.结题所需材料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至教务处盖章后,返回装订成册(建议胶装,装订格式见附件7),再交至教务处统一上报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盖章后(胶装前扫描)扫描成PDF文件,各文件命名按照以上顺序排序命名,另附上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8,Excel文件命名:立项批准号+姓名+结题汇总表),最终形成文件压缩包(命名:立项批准号+姓名+常规课题结题),结题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处。
2.材料收集时间: 2023年4月1日- 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 黄凯 联系电话: 2120548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