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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医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3年03月08日 08:59  点击:[]

各系部:

为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 2020年度立项的“大创”延期项目和2021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附件1)进入结题阶段,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2)并提交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进行审核。结题要求如下:

①填写正文内容字数不少于5000字;

②项目成果提交,包括专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获奖等复印件、实物图片(附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成果资料等。

2. 如因特殊原因,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可申请延期或中止(附件3)。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毕业生不能申请延期结题。原则上不得随意中止项目,中止项目可能会影响到以后项目的申报。

3. 国家级和省级大创结题,请登录新网站: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3/)申请结题。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网上提交的结题信息,必须与报送的结题验收纸质和电子材料一致。

4.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电子版:负责人需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2)和《项目结题验收信息表》(附件4),由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汇总结题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②纸质版:《结题验收表》(附件2)及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

5. 结题的截止时间:请在2023年4月27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

二、中期检查

1. 2022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进入中期检查阶段,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5)并提交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所在系进行审核。

2. 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系于 2023年6月1日前汇总中期检查材料,并提交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 《结题验收表》和《中期检查表》需以系为单位上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将材料上传到学校的科研平台。

2. 未能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今后不予结题。

3. 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取消其结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项目录入与报销相关事宜请参照OA通知《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录入与报销的通知》。

5. 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请按照《厦门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附件6)要求开展工作。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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