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7)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如下: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研究时间
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3年,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二)申报对象
本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须主持过区级及以上课题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的核心成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者不受此限制。
2. 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已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 申请人须具备退休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工作年限。
5.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校申报数不得高于15项。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避免重复申报。
6. 近5年被市规划办撤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主持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纸质(统一用A4双面打印)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份;
3.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4.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命名为“系部+申请人姓名+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出版的专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2.必须是教育科研的理论性或应用性研究成果,能够紧密联系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研究视角独特,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3.必须是未获得过其他资助出版的项目。
4.必须已全部完成,排版字数在20万字及以上。
5.不能是校本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论文集、课题成果汇编,不能是合著、编著、编译。
(二)专著申请人条件
1.专著申请人必须是厦门市教育系统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是专著的独立作者;
3.3年内只能获得1次资助,且在职工作期间最多只能获得该项目资助3次。
(三)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纸质(统一用A4双面打印)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2.《专家评审表》一式5份;
3. 匿名处理的专著打印稿5份;
4.《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5.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命名为“系部+申请人姓名+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申报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系部积极组织老师申报,需注意避免同类课题重复申报;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含课题组成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参评资格。
3.学校收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凯,联系电话:2120548。
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