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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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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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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清明节 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4月3日-5日(星期六-星期一)放假,共三天。不再另行安排补课,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

二、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由学校各复学疫情防控工作组妥善安排。

三、全体学生要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按照省里有关规定在校内或厦门市学习活动;外出要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避免参加聚会或其他群体活动。

四、全体干部和教职员工放假期间要注意安全,外出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其他群体活动;放假期间原则上不离厦,确有需要,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离厦;假期离闽人员返闽后,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及时报告个人情况、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特此通知。

厦门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