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补课安排
4月7日(星期日)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请各位教师妥善调整教学进度。
三、工作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广大师生员工(含服务外包人员)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卫生和出行安全。
3.两家直属附属医院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做好假期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校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