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教学安排
本次放假涉及的课程不再另行安排补课,请各位教师依据放假时间妥善调整教学进度。
三、工作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广大师生员工(含服务外包人员)要严格遵守文明祭扫、安全出行等规定,确保节日平安有序。
3.两家直属附属医院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做好假期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校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