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3月26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全市选定“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和“再就业、农村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技能提高)定点培训机构”。全市共有41家学校及培训机构参与投标,经过专家评审,我校获得“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和“再就业、农村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技能提高)定点培训”资格。
根据厦门市政府规定:对本市失业人员、在职员工、应届毕业生参加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厦门市核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人给予1600-2500元补贴。对外来农村劳动者,参加农村劳动者(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技能提高)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厦门市核发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每人给予600-1600元补贴。
目前,经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校可以开展育婴师、公共营养师、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医药商品购销员、计算机高新技术、保健刮痧师、妇幼保健员、口腔修复工、美容师、眼镜定配工、眼镜验光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继续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