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下发了《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福建省高校第二批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名单的通知》(闽委教综[2018]6号)。我校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李黎明,指导教师:何海琳) 经过专家严格审核研究,入选省高校第二批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省委教育工委将给予读书社1万元资助,用于购买图书资料和开展相关活动。2018年底前,还将根据各读书社阶段性建设成效,择优遴选部分优秀读书社予以重点建设。
我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获批为契机,在原著原文学习、拓展读书社广度深度、注重学用结合 、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下功夫,促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整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力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坚定青年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