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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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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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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切实降低教职工税负,确保维护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12月28日下午,我校财务处邀请集美税务局灌口分局的工作人员来校为全体教职工做“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操作指引”的专题培训。集美税务局灌口分局张金云局长出席会议,校本部教职工近三百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所有教职工均可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按规定标准扣除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等支出。税务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和标准方式、注意事项及办理途径,让广大教职工对专项附加扣除有了更清晰的学习和认知。现场教职工积极提问,税务工作人员耐心解答。

会后,财务处将培训中的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整理成文件,供大家填报时参考。(财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