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厦门市双拥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50个单位“厦门市双拥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个人“厦门市双拥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校保卫处“厦门市双拥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供稿人:保卫处吴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