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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生计划

来源: 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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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厦门)只招收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农村考生,经2011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入学后与所在区卫生局签订“学习与就业协议”。在校学习三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每月提供300元补贴。毕业后统一安排到三级医院培训1-2年,每月提供950元补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回到村卫生所工作,工资纳入区财政预算,享受镇卫生院同类人员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