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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的通知
2023-02-28 10:12  

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外地职工获得感,市总工会决定在2023年春节后继续组织开展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为外地职工提供返厦路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参加对象

活动期间,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

1.非厦门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2023年3月20日前已入会并办理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

4.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会员信息登记,会籍信息准确;

5.职工个人按规定缴纳会费,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二、申请平台和补助标准

1.申请方式:登录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或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脑或移动端(微信公众号)申报平台网络在线申请。

2.补助标准和方式:根据返厦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按照工会“定点定额”补助、人社路费补差的形式进行补助(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在申报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

1.身份证或护照;

2.工会卡正面;

3.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票据正面用黑色水笔签字并署提交日期);无纸质车票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乘坐火车的,需在车站窗口或自助取票机上打印报销凭证。

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国内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四、时间安排

1.票据有效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合计59天);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

3.审核时间: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

4.审核被退回重新提交时间:3月1日到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重新提交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附件:2023年“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厦门医学院工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2023年“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返 厦 地 区

市总工会

“定点定额”

补助标准

市人社局

补差标准

合计

补助金额

省 内

漳州、泉州、莆田

80

20

100

福州、平潭、龙岩

120

30

150

宁德、三明、南平

150

50

200

省 外

广东、江西、浙江

180

120

300

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

230

270

500

广西、河南、山西、山东

280

320

600

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甘肃、河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

350

450

800

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港澳台地区

450

55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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