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和维护者。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工作中心,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和构建和谐校园目标,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凝聚力量,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体职能包括:
1.制订学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2.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
发挥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3.认真行使工会作为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经常了解并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关心和维护教职医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校行政正确执行党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并及时向学校和上级工会组织反映教职医护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保障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5.关心教职医护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健康保护工作;组织劳模和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与表彰。
6.关心教职医护员工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等;做好送温暖工作和生活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负责教职工困难补助、劳保福利待遇。
7.维护女教职医护员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抓好妇委会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管工作,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开展慰问、组织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保健对象管理工作;协助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9.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按时做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10.督促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和做好会费缴纳工作,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发挥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11.负责落实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