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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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关于评选第三届校级“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作者: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实施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人民教师率先垂范、教书育人、奉献社会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学校“更大、更强、更稳、更严”目标的早日实现提供更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保障,经学校研究,启动厦门医学院第三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拟评选校级“最美教师”3名,请各教学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在职在岗教师,含从台湾引进在我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干部、已被省级(含省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省委宣传部年度基层“最美人物”及“最美教师”获得者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坚持育人为本,治学严谨,教学业绩突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我校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三)扎根一线,事迹感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台湾教师在我校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辛勤耕耘,甘为人梯,默默奉献,教书育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四)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推荐办法

(一)校本部每个系部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附属医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二)本次推荐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在各单位推荐工作基础上,由人事处负责函询有关职能部门推荐人选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科研诚信、学术不端及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等问题。

(五)函询无异常后,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提交校教学委员会评选出3名候选人,提请学校研究通过并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校级“最美教师”表彰对象。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1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打包命名为“XX系部+姓名+第三届最美教师申报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一式1份;

2.《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汇总表》一式1份;

3. 拟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不超过2000字,内容以真实事件为基础,且具有一定感染性;

4.拟推荐人选照片(两寸免冠、工作场景照,700K以内);

5.拟推荐人选获奖证书扫描件一式1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询人事处蔡文凯,18250793980 ,295533257@qq.com。


     附件1.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

     附件2.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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