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医学院评选与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9号,现就做好2021-2021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各级干部和教职员工(含非在编被派遣人员),直属附属医院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二、参评系列
专任教师(包括系部双肩挑教师)和辅导员参评优秀教师,行政人员及教辅人员(实验员、系部秘书、组织员等)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评为优秀教师的将分别加授“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按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和辅导员总数的10%计算优秀名额,优秀教育工作者按本单位、处室总人数的8%计算优秀名额。辅导员统一由学生处负责评定,其他由各推荐小组负责评定,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名额单列。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成立推荐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核定名额推荐候选人。所推荐的候选人须由其所在单位党支部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并给出书面明确意见。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13日之前评选出初步候选人并填写附件1中的“2022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以及“厦门医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情况一览表”,候选人名单经推荐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有多名推荐人选的请按先后排名顺序上报。各单位、处须将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天。未尽事宜,请询人事处。
(联系人:祝珊珊,电话:15960213913)
附件:1. 《厦门医学院评选与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
2. 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