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闽人发〔2012〕206号)、《厦门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7号)、《厦门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6号)和《厦门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厦医人〔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于7月启动2022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并争取在2023年1月初完成。请各部门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的职位及职数
今年职称评聘工作启动后,学校高度重视,经过多次研究论证,确定了“对标本科、结合实际、严格规程、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①2022年6月30日学校在岗在编的实际人数及职称构成情况;②现有在校生数按教育部规定的生师比测算出的各类教师职数及职称比例;③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学生规模和师资队伍建设目标;④近两年学校人才引进实际情况;⑤今后学校职称评聘的工作延续性等因素,综合测算今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名额及分配方案。请各单位考核推荐组按1:1.5的比例向学科评议组推荐人选。具体职数名额及分配方案如下: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1.教授6名:口腔医学系1名,药学系2名,基础医学部1名,公共课教学部1名,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2.副教授8名:口腔医学系1名,药学系2名,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系2名,基础医学部1名,公共课教学部1名,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3.讲师12名。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教师:副教授1名,讲师13名。
(三)临床教学型教师
1.附属第二医院教授10名、副教授20名;
2.附属口腔医院教授10名、副教授20名。
(四)实验技术人员:高级实验师1名,实验师2名。
(五)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人员:副研究员1名,助理研究员2名。
二、申报对象
(一)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分三个系列进行申报: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其中教师系列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教学科研并重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临床教学型。
(二)非在编人员根据所在的岗位类别参照执行。
(三)附属医院临床教师的职称申报参照《厦门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厦医人〔2021〕9号)执行。
三、评聘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7月下旬,发布评聘工作通知。
(二)7月下旬—8月31日,参评人员个人申报。
(三)8月1日—9月11日,各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审核。业绩审核流程为1-2-3-4,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工作处出具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考核证明,图书馆负责出具论文(中文)收录证明;
2.各系部对申报人员各项业绩进行初审;
3.科研处负责认定科研项目级别及经费、科研成果获奖、科技产业开发、科研成果推广项目、科研成果和专利转化、科研论文(专著、译著)、科研平台与创新团队。教务处负责认定教学成果获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程建设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级别、教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专著、译著)。
4.各系部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9月12日—9月25日,各系部党总支考察及各专业技术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
1.各系部党总支对申报人员进行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察;
2.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组织民主测评、审核、推荐,并公示。
(1)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由各系(部)专业技术职务组建考核推荐组;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由学生工作处组建考核推荐组;
(3)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由人事处组建考核推荐组。
(五)9月26日—11月20日,人事处在系统中终审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系统里面打印相关表格并盖章,连同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并装入档案袋,交到人事处。人事处整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外送代表作,组建评议组。
(六)11月21日—12月9日,学科评议组审核评议、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12月10日—12月31日,学校聘委会审核聘任。
四、职称申报流程
今年起校本部职称申报启用“线上职称申报”系统,从学校OA系统进入(https://ehall.xmmc.edu.cn/new/index.html)——人事服务框中打开“职称评审”进入即可申报。各审核流程权限仅开通系部(处室)正职,具体审核操作工作人员由各系部(处室)自行安排。具体申报、审核操作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两家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型教师职称申报流程参照往年,走线下申报。
五、评聘工作按《厦门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7号)、《厦门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6号)和《厦门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厦医人〔2021〕9号)等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马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5953826。
附件: 1.厦门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7号)
2.厦门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厦医人〔2022〕6号)
3.厦门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厦医人〔2021〕9号)
4.关于印发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厦人〔2007〕73号)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6.职称评审使用手册及需提交材料清单(申请者使用)
7.职称评审使用手册(审核人员使用)
8.职称评审系统填写说明
9.厦医人〔2022〕8号 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厦门医学院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