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福建省高师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正式通知》,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拟安排在11月下旬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于明年上半年申报高校教师资格格认定的教师。
二、测试方式
第二批次测试将参照第一批次的模式开展。仍通过教学录像评审,教学录像须在传统课堂录制。
三、相关要求
请拟参加今年秋季第二批次能力测试的教师仔细阅读高师中心通知内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将自己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并以“单位名+姓名”的格式命名,单位名为“厦门医学院”,连同自己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各所属系部。
各系部负责收集并审核本单位每位参加测试人员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于2021年11月11日前一并交至人事处。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正式通知》
联系人:宋平,联系电话:0592-6365052
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