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接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推荐厦门市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专家库人选的函》通知要求,为推进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跨部门、跨领域合作,更好地发挥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拟建立厦门市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专家库,邀请各单位推荐专家人选。现将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各界热心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事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国近现代史,厦门地方党史、组织史、地方志,跟踪研究市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部署和实践过程等领域有一定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坚守学术道德,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2.科研教学人员,需从事党史文献、地方志及相关领域研究和教学工作5年以上;其他工作人员,需在党史文献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编以及地方志研究、编纂等领域有一定研究成果。
3.专业基础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研究能力较强,热心参与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沟通采访能力和编辑能力。
三、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获聘为厦门市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专家。
2.定期获赠厦门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书籍及刊物,交流最新党史文献和地方志研究成果。
3.参与厦门党史文献和地方志方面的学术研讨、学习参观等活动。
4.为专家在党史文献和地方志方面的研究提供资料参考和支持。
5.在《嘉禾之光》等平台发表专家的有关研究成果。
6.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按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对业绩突出的专家给予表彰奖励。
(二)义务
1.参与厦门地方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书籍的编纂。
2.参与厦门地方党史文献专题、党史资政课题以及地方志书编纂的研究。
3.参与党史文献题材出版物、影视作品和地方志书籍的审读、审看。
4.参与厦门党史文物资料、遗址遗迹的鉴定和党史纪念场馆、地方志场所(或馆)展陈大纲的审定。
5.承担党史知识宣讲、业务培训和“厦门文史沙龙”等活动的讲授任务。
6.协助党史和地方志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等。
四、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含已退休人员)填写《厦门市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专家库人选推荐表》,专家分为党史文献类、方志(含年鉴)类,于2021年9月9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人事处,经人事处汇总审核后向上推荐。
附件:1.《关于推荐厦门市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专家库人选的函》
2. 厦门市党史文献和地方志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人事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