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保卫处处长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负责主持保卫处日常工作。
二、根据上级业务机关和校领导的要求和部署,负责制订本处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掌握全校治安动态,组织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和防突发性事件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重视信息的调研工作,组织做好“热点问题”、“敏感时期”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五、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处理发生在校内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六、加强与属地派出所、消防等部门联系,统筹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综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安管理,确保学校稳定和谐。
七、按照学校规定,严格管理,督促检查全体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组织做好年终和阶段性工作的考核讲评,表彰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八、坚持处务会制度,认真听取不同意见,总结经验,推动和改进工作。
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十、严守保密制度,协助其他部门搞好保密工作。
十一、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重大案件和事故的侦察、勘察及案件处理工作。
十二、 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情况,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十三、 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厦门医学院保卫处副处长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保卫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检察、督促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负责日常治安安全工作,发生大案要案,组织力量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有关工作。
四、协助做好保卫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做好恶性苗头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学校稳定。
六、负责协同各部门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补充、完善、更新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一般案件、事件、纠纷的查处工作,并依法按章对扰乱校园的人员进行处理,对构成违法治安管理和犯罪的,配合有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负责防火安全的日常工作和消防管理工作,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计划以及消防经费使用。
九、协助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
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查证工作。管理在校区内务工、经营及其他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安全法制教育,督促依法用工,与外来施工队签订责任合同书,并经常检查其施工人员管理及遵章守纪情况。
十一、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法规宣传。
十二、 负责节假日及日常值班人员安排和统计。
十三、 做好有关的安全防范及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十四、 协助处长制订学校保卫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十五、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厦门医学院保卫处值班细则
一、搜集信息情况,掌握治安动态,及时调解、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预防治安、刑事案件以及重、特大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控制事态。
二、发生治安事件(盗窃、打架等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记录,对现场进行保护并根据校园“110”报告程序及应急处置程序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要求当班人员不在办公室时电话必须转接手机。
四、进行防火检查。值班人员要了解全体师生用火用电情况并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须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及时、认真、详细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登记,并及时报告处领导。
六、当班人员不得喝酒、打牌,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维序员的值勤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缺岗、睡岗等现象。
八、保卫干事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当班时发生的事件,若有需要,交班人员必须认真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工作情况。
九、交接班前须认真打扫值班卫生。
厦门医学院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和上级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下,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执行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三、牵头组织开展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学校工作。
四、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道德、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及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五、负责制定、修改治安防范措施,组织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七、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八、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校内民事纠纷,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九、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管理校内暂住人口。
十、坚持消防“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将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一、 配合做好学生的军训、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 认真做好每天的校内巡逻工作。
十三、 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 认真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