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厦门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解读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采购工作,提高我校采购工作水平,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分别于2020年4月10日、4月13日、4月16日在明德楼31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三场《厦门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办法)解读会,洪丰颖副校长、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系、口腔医学系、公共课教学部、教务处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附属口腔医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王进伟处长主持。
每场解读会上,王进伟处长都利用PPT,详细介绍采购办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采购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的注意事项。本次出台的采购办法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的修订,可进一步提高了我校的采购效率;同时在原有的校内采购小组基础上,成立校采购领导小组以及校评估小组。根据文件要求,二级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尽快成立采购小组,并制定实施细则报校采购办公室报备,形成完整有效的采购工作制度体系。
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和财务处就实验与设备管理审核环节和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讲,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讨论解答。
最后,洪丰颖副校长用五个“更加”对新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一是办法更加完善。设立了询价机制、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创设“校级采购评估小组”,来完善我校采购管理流程。二是过程更加透明。执行采购前,应将采购需求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广泛了解市场后,再确定采购方案。三是程序更加便捷。项目金额在3万元以下,由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审批、自行组织采购,将二级单位的权限适当放开,便于二级单位执行采购。四是流程更加清晰。根据实际采购类别,制作出工程类、信息化类和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采购流程,使经办步骤更加清晰,采购流程更加顺畅。五是监管更加严格。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